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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送温暖活动暂行规定

发布日期:2011-04-2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1、 教职工(含在职和离退休)生病住院及时看望,并送200元慰问礼品。

2、 教职工病故,支付1300元以内的丧葬费(包括慰问金、讣告和挽联劳务、告别用花圈等)和丧事所需车辆费用,根据家属要求协助办理相关事宜。

3、 每年春节为每位离退休教职工发放过节费100~200元,并组织茶话会和聚餐。

4、 每年春节重点慰问80岁以上老教师和生病或困难职工。

5、 学院院长基金每年为教职工春游或秋游提供经费支持。

6、 “六、一”儿童节,为教职工子女未满14周岁的发放慰问金。

7、 学院工会为每位女教职工购买一份女工保险。

8、 “三、八”节组织全院女职工聚餐和各种形式活动。

9、 “重阳节”对我院80岁以上教职工进行慰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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