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5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
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的通知
各学院:
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引导和激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,进一步提升我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学术地位, 学校设立了“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基金”。现将2015年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的推荐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者条件
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 申请者须为我校在读研究生,或者为2014年及以后获得学位的研究生;
2. 申请者必须是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,或申请者是第二作者且其指导教师(含副导师)是第一作者,或申请者是通信作者且其指导教师(含副导师)是第一作者;
3. 第一作者及申请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只能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。
二、学术论文申报条件
满足条件的申请者,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(不重复奖励同一篇论文),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Ⅰ. 发表论文被SCI(E)、SSCI、A&HCI收录,并且学术论文发表期刊为最新JCR分区的 Q1区或Q2区期刊。
Ⅱ. 发表论文在著名国际学术会议上被评为会议最佳论文(best paper)或学生最佳论文(best student paper);
三、奖励办法
1. 年度研究生“十佳学术论文奖”(含期刊类及会议类论文):奖励获奖研究生5000元/篇,并向获奖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奖章。
2. 年度研究生“优秀学术论文奖”:依据论文发表期刊的JCR分区分级奖励(非十佳会议论文等同于Q2区论文),并根据当年基金总额及奖励篇数核定奖励额度。
四、评选程序与工作安排
1. 4月16日—4月26日:申请者填写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申请表》(附件一),准备相关附件材料:学术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、论文全文复印件,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注明论文发表期刊的JCR分区及来源年份的收录证明原件(Ⅰ类论文)或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(Ⅱ类论文)。将上述申请材料提交学院(含《申请表》电子版)。
2. 4月27日—5月15日: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所提交材料进行核实与评议,对比2014年度获奖名单,对发表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的申报论文进行查重,并推荐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术论文参评本年度“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”;每个学院限额推荐(一般不超过2篇)符合条件论文参评本年度“十佳学术论文奖”。
各学院将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,其中推荐参评“十佳学术论文奖”的论文要公示全文及出处,其他论文公示作者姓名、论文题目及出处。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。
根据公示结果,填写《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二)电子版并打印出纸版,与推荐参评“十佳学术论文奖”的附件材料(原件)及所有申请者的收录证明和获奖证书(复印件)一起于5月16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。
3. 5月16日—5月24日:研究生院培养处组织专家评选研究生2015年度“十佳学术论文奖”,审定各学院推荐的年度“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”,并将评选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五、其它事项
1. 不重复奖励同一篇学术论文。
2. 坚决查处剽窃、抄袭、作弊等违反学术道德的不良行为,对经查实违反有关规定或学术道德的学术论文,将追回奖金及荣誉奖章(证书)。
3. 申请者必须保证参评论文及相关材料准确无误、真实可靠,学院要认真审核把关,所有上报材料中签名处必须由本人签字,盖签名章无效。
4. 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联 系 人:王悦
联系电话:82313404
办公地点:办公楼东109
附件:
一: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申请表》
二:《2015年研究生发表优秀学术论文奖推荐汇总表》
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
2015年4月16日